何为房产实名制
记者了解到,《房屋登记办法》已于7月1日起施行,长期以来,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和房产交易时,民间存在夫妻共有的房产,习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做法。新《办法》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隐形产权人”需实名化,并实行夫妻共有产实名登记制度。凡是夫妻共有的房产,应该办理共有登记。在今年7月1日之前,原房屋产权交易或抵押等,均需征得夫妻双方的同意,才能办理有关手续,新办法实施后,登记以实名制为准,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其单方就可以行使处置权。
房产实名制的实施,让80后们感到了“震撼”。在某媒体工作的王小姐说,“我感觉这不公平!”王小姐还列举了几个理由,她说,“假设我是个全职主妇,虽然我没有在外打拚,但是我在家照顾丈夫孩子,让他在外面全力工作,‘军功章’有他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谁能否认我为这个家的付出?但是房产实名制规定,在他名下的房产可以由他行使处置权,我觉得太不公平了。再假设,房子是婚前买的,用的名字也是他的,但是婚后是两个人共同承担房贷,那么这个规定更让一方感到无所适从。”
当记者联系到余小姐的男朋友,问他的想法如何时,这个踩准了80钟声而来的大男孩显得有点左右为难,他告诉记者,自己觉得无所谓的,但是买房子的大部分钱是父母出的,而且是由父母还房贷,所以自己也不好反驳;一方面,他也不想让余小姐不开心。
市民表示担忧
记者随机采访了近20个80后,职业有教师有公务员有一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一半多的人对房产实名制表现出担忧和不理解。不过有关人士指出,以前房产部门在对夫妻共有房屋进行权属登记时,在房产证上只记载丈夫或妻子一方的名字,没有标注的一方就成了房屋的隐性共有人。这在买卖房屋进行过户登记时就存在一些弊端;还有的人弄虚作假,用假户口本、婚姻证明,单方对夫妻共有的房屋进行买卖,给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买卖审查带来很多麻烦,也使买方心里没有底。 对于80后的担忧,他指出,双方可以作一些法律上的约定,比如公证之类的,应该可以解决他们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