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也好,还是其他市民也好,会经常在街上遇到一些小的交通事故,比如说一辆电瓶车把一辆自行车给轻轻碰了一下,或者是一辆小轿车把一辆电瓶车轻微地刮了一下,等等,都是很小的交通事故,而且仅仅是交通工具受到了一些小的损失,需要修缮,人员没有伤亡。虽然是一些小的事故,可每次发生时常常因为事故双方都停留在现场,或理论或争执,引来群众的围观,造成交通的堵塞,而且很多时候恰巧是上下班的高峰期,市民对此颇有微词。
交通事故难免发生,作为当事人,面对已发生的小交通事故,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来应对和解决,应该尽量简单、快速地进行处理,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节约时间和精力、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好办法。对于围观的路人来说,事故双方若互相查看过证件后迅速离开现场,择日协商和解决问题,大家也就没有了围观的理由。
上述新的事故处理办法给我们很多启示。有时候简单看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因为很多问题其实当事者就有能力解决,当事者对问题最了解,只要本着既考虑自己的利益又兼顾对方的利益的原则,我想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对于相关部门来说,这一办法还有利于节约人力资源、节约时间、提高交通事故的解决效率。当然如果当事者事事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不顾对方的利益,那就只有依法处理,由客观公正的第三方来解决问题。幸好这种人还是少的,所以事故处理的新办法还是有实施的空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