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桶漏水,应该是属于生活用水吧,但水厂把一部分费用算到了商业用水上,我觉得不是很合理。”7月22日,家住县城桃园社区的陈女士来电反映。
陈女士介绍说,她家的房子是别墅房,因为一些原因一直空闲着,所以把房子出租给了别人,一部分出租给别人作为生活居住,还有一间出租给私人开小卖部。当时在小卖部里单独安装了一个水表。据陈女士介绍,水务公司统计用水的情况都是按照总表计算的,小卖部属于商业用水,出租的用于居住的房间是按照生活用水计算的,收费额标准为对半开,也就是说不论用了多少水,都是按照总表实行生活用水和商业用水各占一半。不过陈女士称,小卖部每个月的用水一般都在20吨以下,平时小卖部的用水量是达不到用水总量的一半的。据陈女士介绍,商业用水价格是每吨3.6元,生活用水收取每吨1.7元。虽然每月生活用水占了大头,但是总的来说,费用不是特别大。今年6月份,因为家里的马桶漏水,用水量特别大,一共用了264吨水,如果按照以前的算法,这个月的费用就要700元。记者从陈女士拿出的水费单上看到,6月份的用水比4、5月份多出500多元,陈女士觉得有点承受不了,认为这样的统计不太合理。
记者随后联系了水务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说,陈女士所说的事情他们已经了解过了,他们觉得这样的收费总体还是合理的。首先,陈女士家不论是小卖部还是生活居住房都是出租的,如果按照出租房收费标准的话,费用可能比现在还要高,但是水务公司考虑到陈女士一家的实际情况,从政策上已经对她家进行了照顾,实行生活用水和商业用水各半的收费标准。陈女士的家人曾经和水务公司联系过,水务公司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已将6月份的一部分商业用水调整为生活用水,同时水务公司也希望,陈女士能够谅解他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