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管师傅介绍,他曾经有过一辆车牌号为浙EFXXX的轿车,于2006年10月转卖给了塘浦的陈某。当时管师傅以为汽车转卖只要双方签订协议就万事大吉了,转卖后一直没有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也没有到公路稽征所办理养路费缴纳过户手续。
没想到,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管师傅接二连三地收到公安违章处罚通知单和稽征所寄来的养路费催缴信。从催缴电话中,管师傅意外地得知:自己已欠养路费4200元,滞纳金4888元,罚款4000元,车船税460元,共计欠费13548元。这让管师傅既气愤又害怕,下定决心要找到那辆车,把事情解决。由于联系不上陈某,管师傅只得自己到处寻找,一年多后,他终于找到了这辆汽车,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当县公路稽征所的工作人员扣下这辆欠费车后,管师傅如释重负。“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管师傅高兴地说。
从县公路稽征所记者了解到,像管师傅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县公路稽征所提醒广大车主,在转卖汽车后一定不要忘了办理好所有与汽车相关的转户手续,以免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