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递铺镇的方女士,于2007年9月购买了一套价值1650元的麻纱坐垫。2008年1月,方女士将坐垫拿到递铺某干洗店洗涤,待去取的时候,方女士发现汽车的坐垫颜色有点发黄,并有破损、污渍的痕迹,同该店交涉多次未解决,无奈之下,方女士于2008年7月12日向工商12315投诉。据了解,干洗店老板当时同意补偿消费者人民币200元,但方女士要求店主赔偿一套新的汽车坐垫,双方为此无法达成协议。经营者承认,当时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洗涤后坐垫会发黄,污渍是裤子颜色染上去的痕迹,比较难洗等事项,至于破损的地方,经营者表示是由于营业员当时忽略了检查。经工商12315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干洗店老板一次性赔偿消费者人民币800元,双方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