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监察厅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重点是: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结合我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地方政府在落实节能减排指标上领导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目标不落实的问题;地方政府和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擅自放宽能耗和环保标准、规避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进行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
同时,积极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会同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分批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