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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以案说法给犯人上警示课
2008年07月07日09:05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记者 康凤英 通讯员 童华 | 编辑: 高斌

不执行监规罪上加罪

   “被告人冯某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台上,安吉法院的审判长在庄严宣判;台下,七百多名罪犯在强化监规教育。7月4日,这场有着特殊教育意义的宣判大会在省南湖监狱举行。

  据了解,2004年8月,冯某因犯抢劫罪被平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一直在省南湖监狱某监区服刑。在2005年6月至2008年3月服刑期间,冯某曾多次违反监规监纪,殴打管教民警及其他被监管人员,违法情节严重。原本今年10月份他就可以刑满释放,自由地与妻子、孩子享受天伦之乐,但是冯某不守监规,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强化监纪监规,保障监所秩序,对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今年,省南湖监狱积极参与全省监狱系统“迎奥运,保安全”竞赛活动,严抓监纪监规,积极提高改造质量。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移交改造的服刑人员结构越来越复杂,其中外省籍占70%,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管理难度增大。为此,安吉法院积极支持、配合南湖湖监狱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改变在法院审判庭进行刑事案件宣判的做法,特地将冯某破坏监管秩序犯罪一案的宣判大会放到了南湖监狱,监狱也选择一批积极改造和悔过较差的服刑人员,接受直观的感性的法治教育,真正收到抓两头带中间的最佳教育效果,法院给旁听服刑人员上了一堂深刻难忘的教育警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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