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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车主可享受交强险费率下浮
2008年06月30日10:18 | 来源: 京华时报 | 作者: | 编辑: 樊慧

  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交强险,到下个月就两年了。这意味着,下月续保交强险的车主,如果上两个年度都没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最高可以享受基础费率下浮20%的比例,花760元就能买到交强险。

  中国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车险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根据去年6月份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车主续保交强险可享受下浮优惠的情况主要包括: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的,下浮比例为30%。

  今年2月起,保监会将交强险费率下调,由原来的1050元下调到950元,而随着交强险实施年限逐渐增加,未曾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的费率将相应获得优惠。下个月续保的交强险能享受到的优惠就将由此前的10%提高到20%;同样,明年7月1日后投保人最高享受的下浮将提高到30%。不过,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则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费率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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