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新车被“毁容”,责任谁买单?
2008年06月30日09:22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柳颖 贾琼莞 潘晓清 | 编辑: 樊慧

  “新车买来才2个月,前面的挡风玻璃就出现了裂痕!”近日,市民章先生来电反映,言语中甚是焦急,“是新车质量问题还是在做‘美容’时出了差错?”

  今年4月,章先生在车行购买了一辆小型轿车,甚是宝贝的章先生想给自己的爱车进行一番“美容”。5月初,章先生将新车开到一车贴膜公司进行“美容”(包括贴膜)。没想到,新车“美容”一个月后,章先生偶然发现车子的前挡风玻璃有一处沙眼,继而成一条直线状破裂。“因为‘美容’时前挡风玻璃是做了贴膜的,若不是车子的质量问题,就是‘美容’失败了。”带着怀疑,章先生找到了该车贴膜公司要求更换玻璃,赔偿损失。

  “公司出示了我所用的贴膜的进货渠道,是从杭州总部进的货,并有正规的进货发票、产品合格证,贴膜施工也是按流程进行操作的,而且已经超过了贴膜保修期。”公司因此觉得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出现了很大分歧。随后,章先生向递铺工商所求助。

  递铺工商所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立即着手对章先生的轿车进行检查,由于章先生不能举证和不能明确该车贴膜公司必须承担责任,在工商调解员的劝说下,该公司从诚信经营和消费者心理承受能力出发,表示只要消费者承担300元,便为其更换玻璃并免费贴膜,剩下的2700元由公司承担,消费者表示接受。

  工商调解员提醒广大汽车“美容”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对汽车进行“美容”时,双方应按国家玻璃安全膜标准制定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签订汽车装修合同,明确在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等环节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营者要告诫消费者,贴膜施工后3天内,不应移动贴膜玻璃;贴膜施工后15天内,不得用水擦洗贴膜玻璃;在贴膜玻璃的膜面上不可用吸盘悬挂或黏胶固定任何物品;可用丙酮或无水乙醇清除粘附在贴膜上的黏胶等污物;在贴膜施工15天后,可用玻璃清洗剂及软性橡胶刮板擦洗玻璃贴膜;不得使用百洁布、金属回丝、刷子及含沙粒的擦布清洗贴膜玻璃等事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