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前夕,王阿姨在某食品店购买了一盒绿豆糕,为了防止自己买到变质食品,在购买时王阿姨特别注意了每盒绿豆糕上的生产日期,然后才放心购买。
没想到,绿豆糕买回去一吃,当天晚上王阿姨就觉得不舒服,肚子疼痛无比。半夜在家人的帮助下,王阿姨被送进医院进行急救,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
出院后王阿姨越想越生气,6月11日,她拎着吃坏肚子的绿豆糕走进了孝丰工商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立马赶到王阿姨购买绿豆糕的食品店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店内还有未销售完的同批次绿豆糕,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扣,货值近500元。据该食品店老板介绍,自己的绿豆糕是从长兴某食品厂进的货,并出具了送货单。经调查,该批次绿豆糕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5月6日,保质期为45天,显然该绿豆糕还在保质期内。
为什么在保质期内的绿豆糕也会吃坏肚子并引起食物中毒呢?12315执法人员当即把王阿姨买来还未吃完的绿豆糕封存并送往县疾控中心进行进一步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绿豆糕已发生质变。执法人员随即组织消费者、食品店老板进行协调,并电话联系了长兴某食品厂。经调解,先由食品店老板出面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合计1500元。
工作人员提醒说,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检查食品包装上的食品名称、配料、制造者、经营者等信息,此外由于受气温等因素影响,食品较易被微生物污染,因此在购买时还要注意观察包装袋内食品的色泽,不买颜色过鲜过亮的产品。此外,如果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腹泻、呕吐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同时保存好剩余的食品,包装容器及购物小票,为进一步投诉保存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