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韩某是递铺镇某公司包装工,每月工资不到一千元。为了省几元菜钱,他从车间一位河南同事那里买来电捕机电鱼。他交代,这是他第8次电鱼,每次只在溪沟里电捕泥鳅、黄鳝、龙虾等,所有捕获的鱼虾都是自己吃,不是为了卖钱。当他得知电捕鱼是违法行为后,他表示自己十分后悔。
执法大队了解其家庭情况后,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并处以500元惩戒罚款。
记者从执法人员处了解到,年初有关部门在河流里放养了几十万尾小鱼。最近几天下雨,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晚上到河流里电捕鱼,对改善水质环境的渔业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同时,违法者自身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近几天,县农业执法大队加大力度,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村庄进行巡逻检查,共抓获违法电捕鱼7人。
编后话:不要说自己不懂法,无知不是犯法的借口。有些道理,三岁的孩子也懂。贪小便宜得到的小恩小惠,往往是吃大亏的“诱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