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将实现50人以上企业创建率100%,25人以上创建率超过70%,重点培育劳动关系和谐合格企业30家,评选年度优胜和谐企业10家;结合贯彻《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促使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100%;着力培育一批极具个性化创建特色的省级、市级、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典型;围绕“一地四区”和“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特别在推进劳动合同规范、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社会保险、职工生活后顾保障工作等方面有更大的突破与提升;对获得年度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胜单位称号的,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奖励,和谐企业在优强企业、诚信企业、优秀企业家和劳动模范、模范集体、“文明单位”等相关评选时享有优先推荐权,非和谐企业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