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还在保质期内 手表突然“罢工”
2008年05月26日09:06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柳颖 贾琼莞 朱铁兵 | 编辑: 樊慧

  “花2000多元买的手表,才戴了半年就突然不走了,拿去维修,却要我付上600多元的维修费!”近日,家住递铺的姜先生气愤地讲述了一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去年10月,姜先生选中了安吉某商厦经销的一款瑞士“天梭”手表,由于款式比较新颖,姜先生甚是喜欢,就以2337元购买了一块。“当时选中‘天梭’,是因为它是瑞士名表,有质量保证。”哪知,好景不长,今年4月26日下午5点半,手表“罢工”不走了。姜先生急了,马上拿出《保质条款》,仔细研究了一番,看到上面写着保质期为24个月,于是将手表和凭证拿到了商厦。售货员告诉姜先生,由于“天梭”手表有特定的维修点,该商厦无权维修,不过可以帮姜先生寄到杭州特约维修点修理,一个星期后通知姜先生来取手表。姜先生放心地把手表交付给商厦服务员,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

  20多天过后,姜先生接到了商厦打来的电话,说是手表已修好,让他立即去取。于是,姜先生兴匆匆地赶到商厦。不料,商厦服务员告诉他必须支付610元的维修费。这让姜先生纳闷了,明明是在保质期内,为什么还要支付维修费呢?店员解释说,杭州维修点打开手表后发现,手表中的钻石经过“强烈震动”后碎裂,导致停走,维修点为姜先生更换了钻石,而“强烈震动”不属于《保质条款》中的可以保修的范围,所以维修费用要由姜先生自行承担。但姜先生表示,是商家未经自己允许,擅自更换了手表中的零件。而商厦却称通过电话联系姜先生,在征得其同意后才予以更换钻石的。于是双方就维修费用该由谁买单发生了纠纷。

  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接到姜先生的投诉后立即着手处理,通过进一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联系了手表在杭州的特约维修点,了解到手表钻石碎裂并修复确是事实,而作为经营者的商厦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经调解,商厦表示让姜先生支付100元维修费即可,剩余510元由商厦买单。

  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贵重物品时务必要向经营者索要购货凭证,并保存好。对于说明书、保修书中不明白的问题,一定要向经营者询问清楚,做到明明白白消费。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对商品进行售后服务时,务必要做到明确告知事项,有必要时最好签定协议书,避免产生消费纠纷。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