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塑料购物袋并不属于《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可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情况,因此依法应当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为防止企业自主定价过低,根据《价格法》第八条规定,限定塑料购物袋的定价原则,即不得低于经营成本。
距离6月1日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我县一些商场和超市相关的准备工作做得怎么样了呢?记者从百汇商场超市负责人那里了解到,目前塑料购物袋的购置及定价工作正在抓紧洽谈之中,这几天就将落实。浙北大厦营销科一位姓何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超市已贴出了关于限塑令的宣传告示,让广大市民能对限塑令的实施有个心理准备。同时又新开辟了专柜,出售各种款式、各种价格的环保袋,给市民提供方便的同时,尽可能地给市民提供更多的选择。而塑料购物袋的购置及定价工作则在加紧拟订计划中。在三江超市,只见大门口挂起了有关限塑令的醒目的海报,收银台的地方也有相关的宣传告示。一位姓吴的经理告诉记者,有超市会员卡主卡的消费者可以获赠一只可以重复使用的环保袋,至于塑料购物袋的定价则是由总部统一定的,目前还未获知具体的定价。
在采访中,各大商场、超市的负责人纷纷表示,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他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有偿塑料购物袋的出售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