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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强势推进
2008年04月26日07:48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记者 谢炜力 实习生 肖洁丽 | 编辑: 肖飞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建设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出台,从本月开始,县城区、递铺镇、开发区(包括城北新区、环灵峰山休闲度假区)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在运管办完成招投标书面告知后才能开具工程施工许可证,运输车辆实施《准运证》制度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运输市场秩序,优化投资环境,严厉打击建设运输过程中强行交易、强迫买卖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新出台的《建筑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从加强投标主体管理,实行《准运证》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加强投标主体管理。建设运输的投标人必须先到运管办登记注册,组建运输车队(企业),运输车队原则以同一个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自愿组建。运输车队(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拖拉机运输车队要求拖拉机不少于15辆,车辆必须是本县牌照,证照齐全有效;项目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或填(挖)土(或废渣土)1000立方米以上的单项工程,除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书面要求外,建设运输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

  实行《准运证》制度。中标运输车队必须到运管办申领《准运证》,未取得《准运证》的车辆不得参加运输,中标车队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增加运输车辆,中标车队可以向运管办提出申请,批准核发《准运证》后,增加的车辆方可参加运输。

  《建筑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建设运输的招投标;中标车队必须按运输合同规定的价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承运;建设材料采购原则由业主或施工单位自行负责,业主或施工单位如需将部分建设材料的采购纳入运输招投标中,必须在运输招投标申请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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