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深入挖掘和宣传“奋战五年,再造安吉”推进行动特别是“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和鼓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投身于创业创新实践,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佳创业之星”和“十佳创新之星”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 承 办:县新闻宣传中心 县广播电视台 二、评选范围 安吉境内的个人或群体;安吉籍在外地的个人或群体。 三、评选条件 评选的人物总体要求具有时代性、典型性,在创业、创新方面具有突出事迹和典型举措。“十佳创业之星”主要是从谋创业、学创业、会创业的个人或群体中推荐,重点突出“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先进典型。“十佳创新之星”主要是从各行各业中寻求突破、寻求创新的个人或群体中推荐,涉及个人的要突出在某个领域具有开拓性的事件和举措,涉及群体的要突出创新管理、创新经营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四、候选人推荐 1、候选人推荐分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等层面进行推荐。 2、推荐时应填写好推荐表,推荐表可在安吉新闻网下载,并提供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交至县委宣传部宣传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电话:5123848 , 邮箱:ajxck@163.com) 3、候选人推荐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0日。 五、评选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经考察了解后,确定每个评选项目各20个初步候选对象,然后经大众评选、组委会评议等程序确定评选结果。
报名表下载
安吉县“十佳创业之星”和“十佳创新之星” 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