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慕名来到这家饭店,只见招牌上“美丽乡村饭店”六个大字十分显眼,一旁的石柱上也贴有招牌,老板张丽清、张丽琳两姐妹正在做最后的准备。
“你们怎么会想到用这个名字的呢?”“在报纸上、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听到,‘我县打造中国美丽乡村’的宣传,想想挺时髦的,就用上了。” 两姐妹说,“在我们村里,建设‘美丽乡村’早已经传开了,这个名字肯定叫的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家饭店登记的是饭店,属于餐饮类。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的王义律师表示,对公民来说,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也就是说,公民的行为不需要合法,只要不违法。两姐妹开的餐馆叫“美丽乡村”,这个名称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且在本地域范围内没有重复,所以,为餐馆取这个名,没有违法之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县工商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现在的店名越来越标新立异,但店家在追求个性的同时一定要遵循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名称管理规定》,商店名称不能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能起带有欺骗性或让人误解的名字,不能以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党政军机关名称等来命名。
相关链接: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及部队编号;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