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7日上午,在递铺镇经营酒行的杨老板像往常一样到当地某大酒店餐饮部结帐,对方财务人员说要在付给酒行的酒水帐里扣除12条中华香烟的钱。杨老板一听顿时傻了眼,可一看帐单上,明明写的都是自己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呢?杨老板仔细一看,上面的字迹和自己的字迹截然不同。是自己酒后“涂鸦”还是酒店方面“恶意欺诈”?和酒店方面争执不下的杨老板只好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递铺派出所民警向酒店人员一调查才发现,每次都是一名叫张中学的男子到餐饮部签单,而此人正是杨老板酒行里的一名酒水推销员。当天下午,民警将张中学抓获,他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张中学虽然是一名酒水推销员,但花钱却大手大脚,常常入不敷出。一次和杨老板在大酒店吃饭,没等老板同意他就跑到柜台签了老板的名字,看到这样顺利地结了帐,张中学第一次发现了老板签名的“威力”。再加上自己又和酒店人员混得熟,于是就萌生了“签字”拿香烟的想法。今年1月中旬,张中学在一周时间内,以酒行需要用烟为由,先后在酒店餐饮部5次骗得硬中华香烟10条,软中华2条,一转手就获得赃款7000多元。尝到甜头的张中学原本想把事情瞒下去,不料拙劣的伎俩被民警一识就破,自己最终尝到的是犯罪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