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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在线4月13日]安吉“三项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
2008年04月14日09:02 | 来源: 湖州在线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在杭长高速建设中,安吉县交通部门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民意,出台了《一期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效避免了集体土地征用补偿中的矛盾纠纷,保障了重点工程无障碍推进。这是安吉县开展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三项制度”规范化试点的一个缩影。

  去年,安吉在县发改委、规划与建设、交通、民政等部门和部分乡镇开展的重大事项决策“三项制度”规范化试点工作上取得良好效果。近日,从县委组织部了解到,今年安吉县将在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中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决策“三项制度”。

  根据部署,安吉县各机关部门和乡镇近期将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三项目录”,经过审核,各单位把“三项目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然后对照“三项目录”研究提出开展“三项制度”的具体项目,有选择地排出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的具体计划安排,并按照“三项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清晰界定决策事项,明确群众参与途径,落实决策责任追究。

  “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制度的推行,使决策项目从原则性规定向具体可操作性转变,决策过程的相对封闭性向开放性转变,决策责任界定追究的不明确性向权责清晰、追究有力转变。”安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杨绍军说,从试点情况来看,“三项制度”带来了“三大转变”,制度的全面推行有利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制度的威慑力、推进领导集体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始终处于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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