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咨询的基础上,制度规定县检察院将主动为咨询单位或人员提供职务犯罪预防方案,及时帮助分析存在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环节,并根据行业的特点以及单位的具体情况,分析系统内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提供职务犯罪预防方案,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为了保障预防职务犯罪咨询达到预期的效果,县检察院还实施上门服务制度。相关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邀请职务犯罪预防专职人员到该单位了解相关情况,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对策;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在向该院提出法律咨询时,可以点名要求预防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门接待,提供咨询。在进行预防咨询后,对咨询效果不满意以及对接待人员有意见的,可以反馈该院纪检部门,由纪检人员走访了解后,对预防人员提供的预防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并要求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