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学校分布,将全县 5 个学区及直属学校划分为 16 个教育督导责任区,每个教育督导责任区由一名督学或临时督导员负责,他们担负的职责是对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办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和督查。目前的重点是督查有效课堂教学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和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情况,抽查体艺“ 2+1 ”项目“五落实”情况以及大课间活动开展情况。每名督学或临时督导员每月必须到责任区学校随机督查半天,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反馈,形成书面汇总材料,于每月 30 日前上交督导室办公室。
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制度的建立,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促进全县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