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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树种免费发 栽而未活要赔偿
2008年04月03日08:23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谢炜力 | 编辑: 樊慧

  免费领取树种栽种不稀奇,栽死了要赔偿那倒真是件“新鲜事”,这样的新鲜事就发生在皈山乡尚书土干村。记者了解到,最近该村出台一项新规定:农民绿化庭院的树种由村里统一免费发放,但如果花木没有成活,栽树主人则要支付每株30元——50元的赔偿。

  昨天,当记者专程赶往该村采访时,恰遇该村第二批树种免费发放的日子。上午9时,满载苗木的车辆刚一进村,不少村民就拉着板车聚拢过来。“别急,拿好树种还得登记一下,今年8月过后村里要检查成活率,没有成活的树种赔偿标准是茶花30元、桂花50元、月季花10元……”负责树种发放的村民周福全边逐户登记边嘱咐大伙。

  种树不花钱,栽死了要赔偿。既然是集体出资为什么还要加上一条赔偿条款呢?原来,今年3月初,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中国美丽乡村”的号召,尚书土干村里提出在全村范围内统一栽种乡土绿化苗木。经过群众推荐,桂花、茶花、玉兰和月季等成为该村绿化美化的主要树种。为了保证栽种效果,村里出台了这样一条规定:由村委会集体向外采购树种分发给农户美化自己的庭院,如果栽种成活,村民可以不掏一分钱,如果栽而未活,则要追究栽树人的经济责任。如此特殊的“规定”让村民倍感新鲜,也激发了他们积极参与的热情。据了解,从3月26日到目前,该村投入农户庭院绿化资金超过3万元,已有近1500株各类观赏苗木栽种在了村民的房前屋后。

  皈山乡党委书记罗绍鸿表示,尚书土干在庭院绿化中建立的赔偿制度,改变了过去绿化工作重行动不重效果的弊端,反映了基层农村在工作中更加注重责、权、利的结合。皈山乡将对这一做法从深度和广度上进行推广和引导,真正实现该乡美丽乡村建设绿化全覆盖,建设全覆盖,群众收益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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