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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大米为何“缺斤少两”?
2008年04月02日08:54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林贤飞 | 编辑: 樊慧

  柴、米、油、盐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人们在购买时,不但关心它们的质量,更关心它们是否短斤缺两。尽管当前粮油供应充足,但仍有市民反映袋装大米存在“短斤缺两”的现象。

  昨天,在苕溪路上,某饭店的采购员小何在一家粮油店购买大米,对袋装大米的重量“两两计较”,非得称一称,一过秤,一袋标明30市斤的大米实际重量只有29.76市斤,他惊道:“我们饭店每天要吃掉整整两袋大米,那每天不是要少半斤大米吗?”

  做生意就要考虑到经营成本,小何一推算,发现一年要少掉175市斤大米,如果加上二两重的蛇皮袋,那一年整整要少250市斤大米,就因每袋少二三两造成的。小何平时没注意到这个问题,今天这么认真算起来,发现很亏,他觉得虽然损失不多,但商家应以诚信为本,岂能明摆着欺骗消费者呢?

  袋装大米为何“短斤缺两”?

  记者随后到该粮油店对不同牌子的袋装大米进行了过秤(均是标明净含量15公斤的袋装大米),发现小何向记者反映的我县高禹镇某牌子袋装米每袋确实少一二两左右。而其它牌子的大米有的略大于15公斤,有的略少于15公斤。为此,记者还到县城另外几家经销粮油的门店、超市对不同牌子的袋装大米进行了复称,发现15公斤袋装米的实际重量和包装袋上的净含量标注有所差别,这个差别在二三两之内。 那为什么会存在标重与实重不一的现象呢?

  高禹镇某粮食加工厂的杜老板告诉记者,袋装米封袋时,大米都是热的,而到了消费者手中,大米就冷了,热量的消失,重量自然会少,每袋少一二两是正常的。从质监部门了解到,某些商品确实存在这种正常的现象。但杜先生还透露了另外一个存在重量误差的原因,即磅秤过秤时横杠可能稍微高,也可能稍微低点,这也是造成重量误差的一个原因。

  解决“误差”厂家各有办法

  如何解决标重与实重的“误差”,之前,很多粮食加工企业都动足了脑筋,有的采用了标准的电子秤过秤,甚至有的考虑到大米冷热时重量不一,在封袋前多装“一把米”,从而保证足量。

  与我县相邻的安徽广德“天生珍珠米”粮油公司销售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没有电子秤,只能用磅秤,结果给袋装大米造成重量误差,影响销售和企业声誉。现在该厂采用电子秤过秤,在封袋前,还要多装最后“一把米”,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大米冷了还是足量的。在粮油店,记者随机称了该厂加工的两袋大米,其中一袋是30.18市斤,另一袋是30.24市斤,即使除去蛇皮袋的重量,大米也足有30市斤。

  “误差”超出规定将受处罚

  在调查中,大部分袋装米的标重与实重“误差”只在二三两之内。记者采访了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生产、经销的定量包装商品必须保证其净含量的准确。根据规定,15千克-25千克之间的重量,负偏差不超过1%。因此,30市斤的袋装大米,不得少于29.7市斤。由此可见,目前大米加工企业的大米包装基本上符合《规定》。同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强调,被抽查的商品,平均偏差应当大于或者等于零,如果为了牟取利益而超过正常范围,导致商品短斤缺两,那么,相关企业就可能涉嫌违规包装,将会受到处罚。如果消费者在购物时,发现标重与实重“误差” 超出规定范围,可拨打电话12365进行投诉。(见习记者 林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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