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4月1日起县森林消防指挥部组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安全督查组奔赴全县各地展开为期3天的督查工作。确定4月1日至8日,实行森林消防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灾,扑救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到位并上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也将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