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办法》以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策精神及林业政策法规、林业科技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培训轮训、举办讲座、宣讲会、集中学习研讨为学习方式,以查看学习笔记与撰写学习体会为考核方法。《办法》规定,每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的时间每年不得低于12天。
目前,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林业生产技术指导”为主题的第一次学习已在各支部完成。为将学习的实用技术及时贯彻,县林业局及各下属单位、各乡镇林业站已累计组织林农培训41次,培训农民5750人,发放资料近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