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县在发改委、规划与建设局、交通局、民政局等部门和部分乡镇,开展了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三项制度”规范化试点。事实证明,“三项制度”的实施对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昨天,记者从组织部门了解到,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县将在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中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决策“三项制度”。
根据部署,全县各机关部门和乡镇近期将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三项目录”,并将审核确定的“三项目录”具体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各单位将对照“三项目录”的具体内容和“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还将进一步明确群众参与途径,落实决策责任追究。
“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制度的推行,有利于使决策项目从原则性规定向具体可操作性转变,决策过程的相对封闭性向开放性转变,决策责任界定追究的不明确性向权责清晰、追究有力转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杨绍军说,从试点情况来看,“三项制度”切切实实带来了“三大转变”。随着制度的全面推行,把关系社会发展全局和国计民生的问题作为重点,并使决策始终处于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有利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制度的威慑力,推进领导集体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