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以前在老百姓的印象中,商品没有质量问题就不能退货,而现在没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在一定的范围及条件下也可以退货了,这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是个福音,体现出的是商家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良好商业营销理念,有利于推进市场的成熟和健康有序发展。
日前,县工商局向县城大型商场、企业分发了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其中就第十一条中的“无理由退货”进行调查,寻找合适的试点和相关产品,指引商家或企业加入“无理由退货”。试点成功之后,将在全县逐步推开,促使市场的成熟和健康有序发展。
浙北大厦收到行为规范指引后,率先试水“无理由退货”,深受消费者欢迎,工商部门表示赞赏。
浙北大厦首尝“无理由退货”螃蟹
浙北大厦安吉店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收到行为规范指引后,商场立即作出决定,挑选了服装(内衣裤除外)、鞋帽等商品参与“无理由退货”。“只要不损、不残、不污,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质量,凭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可退钱换物。”
日前,该商场发生了一件顺利退货事件。市民陈小姐在该商场买了一件棉衣(外套)送给母亲,但因其母亲不喜欢衣服的颜色和款式,次日,陈小姐要求退货,售货员查看棉衣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质量,立即给陈女士退钱换物。成功退货的陈小姐对该商场“无理由退货”表示满意。
浙北大厦安吉店成为我县第一个吃螃蟹的商家,工商部门获悉后,表示赞赏。商场的消费者得知后,纷纷称好。该店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消费者和商场共同的长远利益考虑。
“无理由退货”应成商业习惯
那么,“无理由退货”对于消费者、商家和市场有何积极影响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县工商局、商家负责人和消费者。
在某商场购物的罗先生认为,由于消费者自身的弱势地位,有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判断一些大额产品的规格、外观等是否适合自己或被赠送者,因此,“无理由退货”可以给消费者提供短时间的“反悔”的机会,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是个福音。
浙北大厦安吉店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这样解读“无理由退货”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实际上也是一种经营手法,体现出的是商家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良好商业营销理念,表现出的不仅是对顾客的信任,还有对自己的自信。商家在经营活动中首先考虑用户的利益,方能取得用户的信赖,从而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消费者和更大的市场份额。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认为,“无理由退货”将进一步推进市场的成熟和健康有序发展,对整个社会均有利。目前,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我县大型商场和企业进行调查,寻找合适的试点和相关产品,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县逐步推开。
那么,“无理由退货”收效如何呢?据了解,省工商局在杭州市的家乐福、乐购等大型超市以及部分环西湖景区商店等开展半年的试点工作,实践证明,商场的投诉少了,消费者更满意了,回头客更多了。因此,我们希望杭州商家既赚吆喝,又赚钱的“无理由退货”的成功实例,对我们安吉大型商场和生产企业有更多的启发,期待这一做法在我县试点成功,并越推越广,成为商业习惯。
→ 名词解释:
无理由退货:2007年9月初,浙江省工商局发布全国首个《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其中第十一条写明: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在合理期限内,消费者能够提交购货发票或消费凭证,并且所退(换)的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质量要求的,应予全额退款或者予以更换。
消费者注意,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保证所退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质量,持购物发票或凭据才能进行无理由退货,而非盲目的无理的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