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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赔偿 得看具体情况
2008年03月14日09:04 | 来源: 假日周刊 | 作者: 晓童 | 编辑: 樊慧

  市民章女士问:我手里有一项工作,当时雇请了甲做,但是甲在做的过程中,又花钱叫了乙来干活。在干活的过程中,乙造成了人身伤害,想问一下,我和乙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我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陈石律师答:根据你的情况,首先应该认定你与乙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如果甲和乙之间不存在其他承揽合同关系的话,和乙形成雇佣关系的是甲。在处理本案时,一般应该分成两个雇佣关系处理。但是如果甲没有偿付能力的时候,也可以将两个雇佣关系合并到一个案件中来进行处理,以便于乙的权利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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