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吉法院尝试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对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审判人员及公诉人、被告人、被告人家属、指定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悉数到场,围桌而坐。相比正式的法庭审理,“圆桌审判”更显人性化。
被告人小李、小陈均是未成年人,因故意殴打、刺伤他人涉嫌犯罪,被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收案后,审判长冯萍法官认真审阅了案卷,认为俩被告的犯罪行为具有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特征。为了更有效地帮教这两个未成年人,达到挽救、教育的目的,决定尝试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此案。
鉴于俩被告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3万元,3月10日,安吉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从轻判处被告人小李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小陈被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