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基金征收于上世纪70年代,主要用于植树造林和资源保护。我县的征收情况是,木材按木材经营单位收购后的第一次销售价的15%计征,毛竹按照毛竹经营单位收购后的第一次销售价的9%计征,去年我县共征“两金”1500万元。我县是全省林业资源较为丰富的生产县,全县林业面积共197.8万亩,涉及7.6万林农,取消两金后,每户林农可减少支出197元。
此次我县取消林业两金将促进林业发展和提高我县竹木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两金”的取消解决了林农的后顾之忧,将大大激发我县广大林农的生产积极性,林农们在没有压力的条件下,将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种竹种树等扩大生产的行动中来,同时,县林业局表示,本次两金的取消将不会影响主管部门对林农的技术指导等服务支持。对我县广大竹木生产企业来说,在原料远远不够的现实情况下,“两金”取消产生的生产扩大效应将会为这些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本地竹木资源,同时随着放开运输和放活经营,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本行业中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