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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梅溪镇司法所在处理九天建筑公司与其员工工伤赔偿纠纷中,作为调解员的外来员工代表林某被邀请参与调解,因为同是外来务工人员,增加了外来员工一方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使得调解过程十分顺利,最终得到圆满解决,这项做法得到了一致好评。
记者了解到,为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共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去年以来,梅溪镇司法所创新机制、借力用力,分别聘请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代表、村(社区)老党员老干部、律师担任外聘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取得很好效果。
首先聘请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代表作为调解员。经过全面了解,结合谈话考察等方式,梅溪镇司法所聘请了文化水平较高、在群众中口碑较好的徐某等三人作为调解员,在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调解案件中邀请他们参与;聘请村(社区)里有威望的老党员或老干部作为调解员。面对村(社区)邻里纠纷多的特点,司法所聘请了村(社区)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作为调解员,村里的一些家长里短的纠纷由他们出面调解往往是事半功倍;聘请律师作为调解员。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并有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具有其自身优越性。特别是有些疑难涉法案件专业性比较强,由律师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疏导,往往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截止目前,梅溪镇司法所已聘请3名企业外来人员代表,4名老党员、老干部,1名律师作为外聘调解员加入到调解队伍中来,在各类案件的调解过程中,他们作为一支独特的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梅溪镇司法所将进一步完善这项做法,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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