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在帮助职工维权的时候,往往只考虑维护他们眼前的利益,比如有的企业职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和企业打官司,结果是官司赢了,职工的工作却没了,这对企业和职工来说都是一种损失。”王传明说,用劳动仲裁、打官司等方法帮助职工维权确实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这很容易激化劳资矛盾,让劳资关系显得很不和谐。
“很多实践都证明了,如果事情通过调解的方式和平解决的话,企业和职工的矛盾就会减少,双方相处也会更融洽。” 王传明告诉记者,为了能更加有效的帮助企业与职工建立良好的关系,今年县总工会将加大劳动争议调解的力度,力争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调解阶段。通过主动上门,对企业和职工进行劝说等方法对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争取让双方通过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以免矛盾进一步升级。
据了解:县总工会今年打算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使劳动争议的调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同时培养更多的调解人员,经过专门的培训后,让他们成为企业和职工之间的“润滑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