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对县城凤凰路西侧的一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该违章建筑有20余平方米,是当事人在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造的,属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严重阻碍了凤凰南路的施工建设。此前,执法大队对当事人下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业主拒不执行,于是,执法大队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
这是新《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我县第一处由县政府下文强制拆除的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