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县此次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共下拨资金253.89万元,主要针对城乡低保对象。2007年12月底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8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20元;2008年1月底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低保对象每人预发13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预发90元。
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的发放工作,努力减轻因副食品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物价补贴按原渠道力争在2008年2月底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