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朱海明告诉记者,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县劳动监察大队一直在受理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共为735名农民工讨回250.31万元工资。从整个讨薪的过程来看,本地企业信誉比较良好,已经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也没有发生拖欠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