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圈匝地,哀乐动天。1月25日晚,此时天空已经飘下了雪花,眼看窗外雪越下越大,陈再忠毅然穿上警服踏上了赴梅溪派出所值班的路途。但是没人会想到,他这一走竟成了永别——路上陈再忠因车祸抢救无效,于当晚23时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9岁。
陈再忠1969年7月出生于良朋镇里沟村,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陈再忠怀着对公安事业的无比向往,光荣地成为一名人民警察。2003年12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担任梅溪派出所副所长兼治安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他先后4次被评为全县优秀人民警察,多次受到上级嘉奖,他的书法作品多次获得市、县表彰。
“他是个好同志,干工作有一股子拼劲。”和陈再忠一起工作五年的治安大队民警严清才噙着眼泪这样说道。2001年,由于工作表现突出,陈再忠同志被调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全县场所行业管理工作。为提高管理水平,陈再忠探索出一套适应当时行业场所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8月,陈再忠开始担任梅溪派出所副所长。
“不舍得啊!陈再忠在所里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曾经和陈再忠一起共事的梅溪派出所教导员尹国强掩饰不住心中的悲痛,“在一年多时间里,他面对辖区复杂的治安局势,耐心工作,细致处理,一起起矛盾纠纷在他手里迎刃而解。”从警13年以来,陈再忠一直以事业为重,“舍小家、为大家”。作为父母唯一的独子、家中的顶梁柱,陈再忠在默默承担起家庭重任的同时,从来没有因家庭原因影响工作。他以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对公安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尊敬。
朴实之中见忠诚,平凡之中显伟大。作为我县公安系统的优秀代表,陈再忠同志用他短暂而光荣的一生,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誓言,他的名字将永远被人们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