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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将对我县产生较深影响
2008年01月21日08:41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程国 | 编辑: 樊慧

  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的新税法。相比旧税法,新税法在纳税义务人和纳税义务的界定、税率变化、税前扣除项目、应纳税额、优惠政策五方面作了调整。

  新税法的实施对我县有何影响?县内众多企业应该重点注意哪些条款?在企业发展方向上又应该如何积极应对?近日,记者采访相关职能部门,就新税法实施对我县产生的具体影响进行了解。

  增加财税增收压力。我县现有内资企业3327家,外资企业数246家,2007年征收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分别约为4900万元和2400万元,新税法将原来33%的企业所得税基准税率降至25%,内资企业税收下降,外资企业由于有五年的过渡期,税收不会上升。因此,今年要完成同样的税收额,意味着我县内资企业总体要多盈利4500万元以上,加大了我县财税增收的压力。

  加快产业调整步伐。新税法对创业投资、小企业、创新研发和农业等方面实行税收优惠,实质传递了一个信号:国家改变过去区域优惠的做法,逐步转向产业优惠。受新税法的影响,农业方面我县将继续保持良好的态势,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工业方面有利于优化提升转椅、竹木制品两大主导产业的科技含量,同时绿色食品、新型材料、机械五金三大特色产业和新型医疗、电子信息两大新兴产业会加快发展;服务业方面有利于内部结构层次的调整,信息、物流、电子商务、社区中介等新兴行业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新税法规定“两税合并”为我县企业解决了公平税负的问题,加上《实施条例》明确的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企业较以往得到更为可观的利润。新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条件进一步放宽,企业纳税负担减轻,有利于我县家庭工业优化工程有效落实。

  “新税法实施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在于企业自身,很多税法的优惠只有将发展高新技术、把节能减排落到实处才能享受到。”不少企业人士认为,研究新税法的各项条款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方向,才能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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