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后了解到,有着类似遭遇的还不止章先生一人。自从1月5日零时起,我县客运出租汽车启动1元燃油附加费后,个别三轮车师傅也以此为由跟着涨起了价。
昨日,记者联系了县城管部门,该局督察科的张超跃科长介绍说,三轮车运营价格是由物价部门统一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在县城范围内,2公里以内都是3元钱车费,超出2公里的,可按规定,每增加500米加收1元钱车费。到目前为止,物价部门并没有调整运价。另外,每辆三轮车每月的税、营业费等共计60元,目前城管部门也没有增加任何费用。因此,个别三轮车师傅以出租车增收燃油附加费为由跟着“水涨船高”的做法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春运近在眼前,届时各种客运交通工具都将繁忙起来,县城428辆登记在册的三轮车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如果乘客遭遇个别三轮车随意提价而损害自身利益时,请务必记下三轮车车主背后的号码,向城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72-5038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