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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男子欲付18万与“二奶”分手 被告上法庭
2008年01月03日10:03 | 来源: 新商报 | 作者: | 编辑: 樊慧

  昨天,一个7个月的婴儿将58岁的日籍亲生父亲告上了法庭。

  去年6月,婴儿的母亲许婷在没人陪伴的情况下,自行在医院生下一男孩。之后,孩子的亲生父亲拒不见儿子,欲在付给许婷18万元人民币后,与母子俩划清界限。而许婷委托律师讨要儿子的抚养费,每月5000元,至儿子成人。昨日,法院已经立案。

  2004年,许婷毕业于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怀着梦想来到大连,在一家日吧做服务员。“碰见山野(化名)之后,我很想借这个‘梯子’来改变些什么。”山野是许婷的客人。之后,山野帮她租了一个房子。“不必去日吧上班,可以吃穿不愁,有安稳的生活了。”许婷当时挺高兴。

  山野是日籍商人,有两个公司。“他没有孩子,因为他妻子身体不好。我想,他对妻子的责任远比对我大得多。”山野和妻子定居在大连,当他妻子回日本探亲时,他便来许婷这里住。“我们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做第三者注定是孤独的,他不能陪我逛街看电影,我们的爱情见不得光。”

  山野负责许婷的生活费,“每个月两三千元,他说不够了跟他要。这其实是抑制别人花钱的办法,我张不开那口。”

  “我讨厌这样的关系,于是想生一个孩子来留住他。前年9月,他让我去留学,办手续过程中,出了一点小问题,恰好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之前许婷已经为山野做了三次流产,“我赌不起了,我必须留下这个孩子。”

  山野开始软硬兼施,在许婷怀孕五个月时,她答应去引产。那天是周末,等待中许婷又改了主意,“山野第一次放下架子,苦苦哀求我。”

  孩子出生时许婷一个人去医院,后来一个人照顾孩子。去年9月,山野拎着一个包来到许婷的出租房,让她写下收条——我们分手了,支付给许婷100万日元的留学费用,120万日元和8万人民币的孩子抚养费(折合人民币18万元)。

  许婷坦言,和山野在一起的三年,大多时候都不快乐,因为看不到未来。“做女人,还是应该独立,我三年前要是懂得这些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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