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随着年关临近,瞄上企业财产的远不止张某一人。今年10月,安徽籍民工梅某伙同他人,用偷配钥匙的方法将厂区里一辆价值15万余元的大型铲车偷往安徽。12月5日,湖州南浔籍犯罪嫌疑人沈某、李某采用石头投砸等手段将孝丰镇赤坞村某竹木工艺公司的办公室、宿舍房间的窗户玻璃砸破后,实施盗窃。此外,不少大型企业也受到了窃贼的“光顾”。我县某大型水泥公司在短期内就多次发生电缆线以及钢材等建筑材料被盗事件,涉案价值高达100多万元。
虽然以上盗窃案的不法分子已全部归案,部分财物也已被公安机关追回,但还是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顾此失彼,易给窃贼可乘之机
采访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主告诉记者,他的公司就曾经遭窃,窃贼不仅偷走了财物,还将公司部门内部文件和商业机密毁于一旦,使公司元气大伤。
据这位企业主分析,在年关临近的时候,很多企业、单位都比以往更加忙碌,不仅要盘点一年来的工作,还要为来年做好打算,这个时候,企业往往容易顾此失彼、疏于防范,而不少不法分子就趁这个时机动起了歪脑筋。
与此同时,盗窃案在年关临近时节相对高发的另一原因在于,此时企业、单位都开始汇总财务情况,资金比较集中,现金和贵重物品容易暴露。一些不法分子会在这个时候产生大“赚”一票的念头。
企业应当加强防范
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相关负责人分析,每逢年关,企业需要对夜间盗窃、诈骗、撬盗保险箱三类案件加强防范。
针对夜间盗窃,企业内部需加强夜间防控工作,加强内部保卫措施,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巡逻,有条件的可安装报警设施。诈骗案件常以经济诈骗和合同诈骗为主,企业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对陌生人的警惕,摸清与企业进行业务往来人员的情况。撬盗保险箱,则高发于一些规模相对较小、财务制度尚未健全的企业,窃贼常利用这些企业将大量现金存放于保险箱内的特点实施盗窃。因此,中小企业需尽快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大量现金及时转存银行或者安排专人保管,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