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张小姐和朋友一起去县城某餐馆吃饭,点完餐后一共是27元,她拿出六张面值五元的单位快餐票付钱。哪知服务员告诉张小姐,快餐票是不找零的,无奈之下,张小姐只能拿回一张快餐票,然后掏出2块零钱给服务员。
据了解,现在县城很多单位的饭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在一家快餐店内消费,很多餐馆都接受了单位快餐票,使消费者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但是单位快餐票在让消费者欣喜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困惑:为什么同样的快餐票在有些餐馆吃饭可以找零,在有些餐馆却不可以找零呢?
记者就此走访了张小姐前去吃饭的那家餐馆。据店主介绍,饭票不找零是他们餐馆的统一规定,如果有顾客在点完餐后快餐票还有零头的话,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加荷包蛋、肉圆、卤蛋、素鸡这些等值的食物。
“我们店里统一规定,快餐票是可以找零的,因为在使用的时候,它就等同于人民币。”在一些餐馆对快餐票实行不找零规定的同时,另一些餐馆则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周生记安吉店的店主王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店对快餐券的态度等同于人民币,可以找零。
那么快餐票到底该不该找零呢?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的王义律师表示,这种单位发的、规定可以在一些餐馆消费的快餐票其实就是一种代价券,是特定的经营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使用的,实质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和结算凭证。如果有特殊要求,发放快餐券的经营者应当在快餐票上注明。快餐券不能一次消费完的,快餐店可以找给顾客等值的快餐券,没有等值快餐券的,应该找给顾客人民币。王律师表示,“不找零”现象实质上是一种强制消费行为,它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