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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房屋甲醛超标 耽搁一月未能入住
2007年12月17日08:27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张盈 王银凤 | 编辑: 樊慧

  租了房子后刚准备入住,却发现屋内甲醛超标,一个月没能入住。那么,这一个月的房租是该付还是不该付呢?因为这个问题,房客小陈和房东翻了脸。

  房客说:应当扣除一个月的房租

  今年5月底,江西小伙陈淘顺利地在安吉找到了工作。此后,经过一番寻觅,他在县城天目新村找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当时,陈淘和房东程先生约定以每月450元的价格租房,合同一年一签,房租半年一付,水电、有线电视、网络费等均由陈淘自理。

  陈淘当时觉得房租不贵,而且房子还是新装修的,加上自己急着用房子,粗粗检查了一下房子后,他便和房东签了合同。按照约定,租期为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0日,陈淘支付了前半年房租2700元,外加押金500元,共3200元。

  可就在陈淘准备搬家,打扫卫生时,问题却出现了。在打扫卫生时,陈淘发现,房间里、橱门里总有一股刺鼻的异味,时间一长就令人觉得头晕、恶心。此后,陈淘请了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屋内甲醛超标3.2倍。于是陈淘只能借宿到朋友家,到了7月份才回到自己的房子里。

  12月1日,到了交下半年房租的时候。这次,陈淘向房东提出,由于屋内甲醛超标导致自己在第一个月未能正常使用房屋,因此,应当扣除6月份的450元房租。但是,这一要求遭到了房东程先生的反对。

  房东说:既然签了字就应付房租

  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房东程先生。他表示,房屋是刚刚进行装修的,可能是存在一些异味。但是陈淘在入住前已经亲自对房屋进行了检查,并没有对此提出疑义。而且在入住前,他也曾经提醒过房客,刚装修完的房屋需要经常通风。

  “既然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表示他对合同内容和合同主体表示认同。我想,如果他对房子不满意的话,是不会在合同上签字的。而且在他发现房子有异味之后,也没有及时和我充分地沟通。”程先生说。因此,程先生表示,不能满足陈淘提出的扣除六月份房租的要求。

  律师说: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比较合理

  对此,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义表示,如果房屋内甲醛超标有切实依据,且根据专家建议该房屋不适宜居住的话,那么可以认为租赁物有瑕疵,承租人拒付相应时段的租金是正当要求。不过,在发现情况后,房客应当与房东及时沟通,房东当时可能对房屋做其他处理而获取相应的收益,现因房客没有及时沟通,使房东失去了这个机会。王义律师建议,对此纠纷,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比较合理。

  律师提醒,在租住房子特别是租一些精装修房的时候,一定要去现场查看仔细,发现情况后,房客应当与房东及时地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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