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诉情况分析,2007年我县消费投诉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质量投诉仍唱主角
【数字盘点】全年共受理质量投诉128件,比去年152件减少24件,质量投诉仍然是本年度的焦点。百货类投诉72件,质量投诉59件,占百货类投诉的81.94%,其原因主要是衣服退色、裂缝、鞋子表面裂开、皮鞋颜色不一,饮料、食品有杂物,另外还有房屋渗水、墙体脱落等质量问题。
【典型案例】消费者王某2007年10月9日在递铺某商店购买了一双运动鞋,穿了2天时间鞋子表面明显裂开,经消委调解获赔人民币200元。消费者陈女士2007年10月2日在递铺某商场购买9元的开胃果,当小孩吃了一半时发现开胃果里面有小虫,连续拆了几包都有类似情况,陈女士就到县消委投诉,经工作人员细查该商品还在保质期中,开胃果里面确实有小虫在爬,经调解商场一次性赔偿消费者人民币785元,并当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消委要求商场及时将有小虫的开胃果下柜。
安全类投诉在增加
【数字盘点】今年共受理安全投诉15件,比去年3件,增加12件,增长400%;其中烟花爆竹投诉4件,占安全类投诉的26.6%。
【典型案例】家住塘浦的陈女士2006年11月30日哥哥家办喜事,在燃放坐地炮时不幸炸伤鼻骨。当时鲜血直流,送医院急救,共花去医疗费704元。事发后,陈女士的哥哥及时打电话向县消委投诉,工作人员接电话后赶赴现场。经查看,坐地炮的方位离大门10米左右。而陈女士是站在大门口被炸伤,细查后发现坐地炮外包装纸上清楚地写了在燃放时人必须远离20米。经消委调解烟花爆竹公司一次补偿消费者人民币1000元整。
合同投诉时有发生
【数字盘点】本年度共受理营销合同投诉14件,比去年8件,增加6件,增长87.50%。
【典型案例】家住递铺镇马某等2人,分别在2005年11月3日向安吉某房产开发商购买一套商品房,事后发现合同层高是3.3米,实际测量2.8米,屋内房间有一根下水管道,马某2人多次同开发商交涉一直未果。2007年3月21日到县消委投诉,经实地勘查、房屋部分层高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消委会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到协议,开发商一次性补偿消费者马某2人各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