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公共绿地种蔬菜 市民也来说说看
2007年12月06日08:31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方晓 蒲璇 方莉 | 编辑: 樊慧

县城社保大楼后的老年活动公园,被种上了各种蔬菜。路见 摄  

 
  《青菜萝卜满地栽,公共绿地变菜园》,县城内有一些公共绿地被居民“改造”成了私人菜地,原本种植草皮花木的花坛花圃,现在多了很多绿油油的青菜萝卜和大蒜,12月4日,《今日安吉》有关此事的报道刊登后,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什么样的绿地才称得上是公共绿地?如此种菜,该还是不该?两天来,有关此事的热线来电占了两天来来电总数的32%。大家觉得,对于不同的地点,应该以不同的眼光客观地去看待这个问题。

  “我觉得在花坛里种蔬菜,既影响了花的长势,也破坏了花坛的美观。”家住县城祥溪花园的李先生认为,公共绿地是美化城市的重要载体,有专业的园林工人打理,如果种上蔬菜的话,就破坏了花坛原貌,影响美观。

  “安吉是国家生态县,如果外地游客看到我们的绿化带成了菜园子,很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印象。生活在生态县的市民,应该自觉地树立起保护公共绿地的观念。”家住县城市民中心的刘女士说她每次看到在公共绿地上种的蔬菜,总觉得不是个滋味。

  但是,也有市民对此持不同的意见。家住县城天目新村的张阿姨说,小区里有些地方是“绿化盲区”,虽然是小区的绿化带,但是很少有人会去打理,杂草丛生。“到了夏天,这些草长得都有半个人那么高,很容易引来毒蛇,我们都不敢经过。”她说,有些居民看到绿地变成了荒地,觉得可惜,所以除掉杂草,种上一些蔬菜。“我想他们也不是为了钱,把草除掉后光秃秃的不好看,所以才会种些菜。”另外,也有市民认为,有些门前地块的使用权为业主私人所有,在自家的“地”里种菜应该合情合理合法。

  家住县城天目社区的王阿姨对此则有着自己的理解。“种菜的一般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以前种惯了菜,不种的话会觉得生活中缺少了点什么,种点菜可以活动活动筋骨,消磨消磨时间。”不过王阿姨也认为,如果在小区或道路两边的绿化带里毁绿种菜,就不应该了。

  

  [相关链接]《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 也就是说,道路两边的绿化带和小区内的公共绿地,是受法律保障的公共财产。如果把公共绿地变为私人菜地,很明显是侵犯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如有破坏绿地的行为发生,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违章程度受到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