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实行协助执行一票否决制,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县级机关各部门、乡镇和平安村的考核内容。日前,县综治委下发了2007年度《安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办法》,在考核办法中将原来的7个一票否决事项增加到8个,即:“发生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或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事件”的乡镇、单位及部门在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将被一票否决。同时下发了考评细则,规定必须建立健全执行联络员机制,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到位,有效执结率66%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11月16日,县委出台今年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推进全社会齐心合力支持县法院破解执行难,提高执行成效。
“一票否决制”的实施,对推动协助执行成员单位、乡镇和村级组织积极支持配合执行,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增进社会和谐发挥作用。今年1-10月,县法院执结案件1259件,有效执结率提高到72.84%,标的到位率54.10%。县法院执行局也首次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