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某是开发区某村人,2006年经人介绍和孝丰人李某相识,两人于当年10月1日结婚。按理说,祝某和李某年近40,双方又是再婚,应该更加珍惜彼此的感情,可是偏偏事与愿违,祝某常常因为家庭琐事殴打妻子李某,妻子稍微回家迟点便施以拳打脚踢,而自己却是时常三更半夜才回家,如果妻子质问,便又是一顿好打。妻子李某曾经因为经不住祝某的打骂而向110报案,虽经多次调解,祝某却还是我行我素。
今年上半年,女儿出生了,李某原本以为随着女儿的出生,丈夫会对她好一点,没想到祝某还是老样子,连女儿的奶粉钱都不肯拿出来,动不动还是对李某拳脚相加。今年10月上旬,祝某又因为家庭琐事殴打李某,李某被打得全身一片乌青,左脚脚背骨折,花去医药费1000多元。无奈之下,李某向开发区妇联和城北派出所求救。
接警后,城北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派出所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能达成和解。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李某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对祝某依法作出处理的书面请求后,10月23日,城北派出所依照有关法律,对违法行为人祝某依法作出拘留8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城北派出所治安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县第一起因家庭暴力而使违法行为人被拘留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