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在县城一些街道发现,街道上的招牌、户外广告使用繁体字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县城天荒坪路不长的一段路,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出现繁体字招牌的就有七八个,其中以宾馆、广告策划公司和餐馆使用频率最高。比如,中华的“华”字、阳光的“阳”字、广告的“广”字等。还有一些商家把错别字也赫然写在了招牌上,比如装潢的潢被商家写成了黄色的黄。
“繁体字过多地出现在广告里,不但容易让顾客看不懂,而且还可能会影响小孩子的文字学习。”市民陈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