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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用字,还请规范点
2007年10月31日08:09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章敏 | 编辑: 樊慧

  “现在街面上各式各样的广告牌很多,虽说广告牌只是商家用来表明身份,吸引顾客的一种手段,但在广告牌上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也是商家应该注意的。”近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民情直通车”热线时说。

  记者昨天在县城一些街道发现,街道上的招牌、户外广告使用繁体字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县城天荒坪路不长的一段路,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出现繁体字招牌的就有七八个,其中以宾馆、广告策划公司和餐馆使用频率最高。比如,中华的“华”字、阳光的“阳”字、广告的“广”字等。还有一些商家把错别字也赫然写在了招牌上,比如装潢的潢被商家写成了黄色的黄。

  “繁体字过多地出现在广告里,不但容易让顾客看不懂,而且还可能会影响小孩子的文字学习。”市民陈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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