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通过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通过层层发动,部署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努力营造计划生育良好执法环境。结合育龄妇女信息再调查工作,摸清2000年以来所有违法生育未兑现完毕的对象,重点是2004年以来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召开计生、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参加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重点、难点案件的落实工作。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搜集历年来违法生育未立案对象的信息,对未兑现完毕的要发放书面通知书,集中进行上门催缴;对遗留的重点户、顽固户,要采取行政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兑现完毕的对象开展调查。上报有能力或有潜力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
积极做好执行对象的思想工作,不断扩大此次行动的社会影响,充分发挥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警示教育效果。动员执行对象到当地乡镇(开发区)计生办接受处理;根据统计互查中的违法怀孕情况,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加大查寻力度,努力减少违法生育。
对有兑现能力而不履行缴款义务的执行对象,法院、计生部门将开展强制执行活动。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刁难户”,要统一行动、重点突破,坚决采取房产查封、财产抵押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卫生、公安等部门将严厉打击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行医等违法现象。
第三是总结完善阶段。全面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建立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新机制,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