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得不告诉您,台上讲课的是一位71岁的老人张建民,讲的主题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嫁出去的姑娘还享不享有娘家的山林承包权?”“隔壁大婶随意骂街,到底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一系列和农村妇女生活密切相关的山林、土地、养老、乡邻关系和婚姻问题被张老师随手拈来。生动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解说,让台下的妇女听得津津有味。整堂课两个小时下来中途没有一人离开。
71岁的张建民虽不是职业教师,可身兼数职:县普法讲师团成员(讲师团中唯一一位民间法律人士)、县青少年德育员、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辅导员、县科普讲师团成员……
当年,作为乡镇工办主任的他看到企业经济纠纷时有发生,就萌生了自学法律的想法。1990年他从杭垓镇开始普法讲课,一下子就在老百姓中传开了,其他乡镇紧接着纷纷发出邀请。之后,他走过了许多乡村,至今已有17年了,讲了不下2000次课,仅1996年一年他就讲了586次课。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乐于助人的品格让他渐渐成了农民心中信得过的乡村“律师”。大到村与村之间的山林纠纷,小到夫妻间的生活矛盾,张建民总是耐心解答,热心化解。
记者在张建民的家中看到,简朴的居室书架上全是各样法律书籍,26本文件夹里分门别类地安放着近40万字手写的备课资料。翻开这些资料,每一页上都被密密麻麻的粘纸“覆盖”了新的资料和心得体会。“我的听课对象多,上到老年协会的老人,下至尚在就学的未成年人,还包括了乡镇干部、企业职员等。其中单是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我就把讲课对象细分为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个人,每个群体有独立的备课本,这样更富有针对性。”张建民说,“每一次讲课,既是一种回报,更是一份积累。在义务普法的过程中,我自己同样在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