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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下调
2007年10月16日08:29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胡亮 | 编辑: 樊慧

  记者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了解到,从本月起,我县安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降低,最高限额从30万元调整为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25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18万元;而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缴存人限于借款人夫妻双方。 

  “此次最高限额下调,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各个县区调整额度也有所不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适当控制新的期房楼盘配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提高期房楼盘配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门槛的条件中,要求开发企业必须已经移交该企业在本市前一配套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的全部抵押权证;配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楼盘主体结构要已封顶;开发企业及其投资企业、承销企业全员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为了方便租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放宽租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实施。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在本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和租赁协议后,经审核即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有利于支持以外地来竹乡就业人员为主体的中低收入群体通过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 

  据了解,接下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与房管、金融等有关部门协商,推出直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充还银行商业贷款的措施,使得借款人不用再先行筹措资金归还银行商业贷款并撤消抵押后再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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